李忠效|恬不知耻的“原创”! ——自媒体抄袭、剽窃之风盛行的一个典型案例

胡 峡  金羽毛文苑  2021-05-24 14:42:46



恬不知耻的“原创”!
――自媒体抄袭、剽窃之风盛行的一个典型案例

文|李忠效


自从自媒体问世以来,在丰富网友的业余文化生活、舆论监督、弘扬正气、针砭时弊等方面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许多自媒体从业者遵守法律,行为自律,令人尊敬。但是,也有一些自媒体的“不良从业者”,目无法律,明目张胆抄袭、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,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。这里我就本人最近的一次经历,介绍一个案例,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,尽早立法,正确引导自媒体向健康的方向发展。

 

一、签订《保密协议》才能写的传记
 
2004年春天,上海国家安全局请我为中央特科老同志、中共隐蔽战线的优秀情报员沈安娜同志写传记。他们之所以找我,因为我是部队作家,又有创作经验,他们放心。同时他们还有一个要求:必须与他们签订《保密协议》。这说明,沈安娜的传记,不是什么人都能写的。之后,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,走访了沈老生活工作过的地方:江苏泰兴、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武汉、重庆等地,用了两年多的时间,才写出了《丹心素裹的岁月――中共情报员沈安娜、华明之的故事》。这充分说明了写这本书的不易。
2008年初,上海国家安全局出版了该书的内部版,主要是供国家安全部系统的人员阅读。
2016年,中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以原传记《丹心素裹的岁月――中共情报员沈安娜、华明之的故事》为蓝本改写的《丹心素裹――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》一书,后来多次重印并再版。
 
二、防不胜防的抄袭、剽窃
 
自从沈安娜传记内部版出版以来,陆陆续续出现了很多根据该书“改编”的文章,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叫“洗稿”。“洗稿”是什么性质的问题?就是把别人的书稿(文章)拿过来,洗一洗,淘一淘,然后将自己需要的精华留下,这就是“洗稿”,是彻头彻尾的抄袭、剽窃行为。

 
经常有朋友给我转发他们在网上看到的别人抄袭、剽窃我的书写的文章,加起来大约有二三十篇之多。一般情况下,只要不标注“原创”,我就不理会他了,如果标注“原创”,我会给抄袭者留言,声明版权所有,他就知趣地删除了。2020年9月21日,中央党校主办的《学习时报》用一个版的篇幅,发表了国防大学教授刘祖爱的文章《沈安娜:按住蒋介石脉搏的人》。这一次,我有点愤怒,第一,《学习时报》是一张正规的大报,第二,刘祖爱是国防科技大学的教授。大报和大教授,怎么能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呢?我连续写了《刘祖爱,你采访过沈安娜么?》等多篇文章讨伐他,揭露他欺世盗名的丑行,他连一声都没敢吭,装死。
 
三、“文章绝对原创”的抄袭者
 
近日,又有朋友转来一篇“今日头条”推送的网名为“历史微鉴”写的文章《我党美女特工沈安娜,潜伏蒋介石身边11年,晚年临终前:我暴露了》。同样的题目以前曾经见过,我不记得作者是谁了。“历史微鉴”居然标注为“原创”!这也太无耻了!


我因为忙,就委托一个朋友帮我投诉。好几天过去,没有反馈。我朋友问我:怎么回事?我说:再等等。又过了两天,收到“今日头条”平台发来的回复:
 
【今日头条】您好,针对你提交的侵权投诉(单号3012645),被投诉方提交了申诉材料,请在手机APP或电脑网页端查看申诉详情。若您不认可该申诉,请在收到通知次日起10天内提交维权证明材料(包括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的相关证明材料)。感谢您对今日头条的关注与支持。
 
同时还转来“历史微鉴”的“申诉描述”,我看了“申诉描述”之后,不由得哑然失笑,全文抄在下面,供大家欣赏:
 
这篇文章创作的起因,是刷短视频的时候,刷到了沈安娜这个名字,这便是文章逻辑的来源。有了逻辑骨架之后开始创作,而这篇文章百分之七十的内容,来自于作者个人的知识储备,因为我看过十几本跟蒋介石有关的书,都是参考蒋介石开会的场景,然后写沈安娜的工作环境。剩下百分之三十,参考了三个来源:主要是参考了“中国共产党新闻网”的这篇文章,
http://cpc.people.com.cn/GB/85037/8413281.html
如果说侵权的话,这几个字来自该篇“1983年”“2003年”“2010年”这几个字来自“上面链接的”这篇文章,除了这几个字之外,我一概不承认侵权原作者。我为了验证,自己写的内容,是否符合史料?所以验证百度百科,沈安娜的百科链接是
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6%B2%88%E5%AE%89%E5%A8%9C/6412672?fr=aladdin
只能是,从百科验证该篇文章是否有错误,验证我对沈安娜的歌颂是否错误?下面是“党建网”的链接,参考了其中“沈安娜去往重庆”的过程,但也仅仅参考了上百字而已,在我的文章当中一笔带过,绝不是复制粘贴

http://dangjian.com/djw2016sy/djw2016dsgs/201912/t20191209_5344310.shtml 
天理明鉴,日月昭昭!还头条一片青天!作者心血而成,文章绝对原创,如果被判侵权的话,文字是仓颉发明的,我们是不是每天都要烧纸钱,给仓颉老人家送去一笔善款?因为我们属于自媒体作者,每天写文只能通过相关资料去写,比如百科、人物传记、党史记载、地方志、期刊等等,其他的渠道并不多,不知道怎么会冒犯到这本书的原作者。请明察 
 

我当即给予回复,直接怼“历史微鉴”:你的知识储备来自哪里?你采访过沈安娜么?(以下省略430字)。
很快,平台把“历史微鉴”的《我党美女特工沈安娜,潜伏蒋介石身边11年,晚年临终前:我暴露了》删除了。
但是平台再次发来通知――
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被驳回。若需要补充举证,请在收到通知次日起10内提交,否则平台将依法恢复该内容。
我只好按着平台的“法定要求”,再换一个表述方式,来“补充举证”。
“历史微鉴”所说的那个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三十,就不去说他了,那都是虚的。下面就从“历史微鉴”强词夺理的三个网址来源说起。
第一个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>>史海回眸网页上的《环球人物》记者李荣刚写的《沈安娜——蒋介石身边的红色女谍》(《环球人物》200811月[下]) 
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李荣刚所写沈安娜的文章,全部内容是抄自我的《丹心素裹的岁月――中共情报员沈安娜、华明之的故事》,该书是2008年初出版,李荣刚的文章是2008年11月发表,时间吻合。虽然我的书当时是内部版,但李荣刚作为《环球人物》的记者,完全能够看到,什么原因?我在这里不便多说。
文章中写到一个细节:每天,沈安娜都会端详家里墙上挂着的那幅《荷趣图》。在画之前,她叮嘱画家,—定要在整幅图的中央画一片大大的荷叶,荷花要画小一点,藏在荷叶后面,不要挡了荷叶的风采。“老华总说,我是‘红花’,他是‘绿叶’。我要永远依偎在他身旁!
 
 
李忠效与沈安娜合影
  
《丹心素裹的岁月》荷趣图封面

李荣刚文章中所说的《荷趣图》,就是封面上的这幅画。文章引用的那段话,都是我书里的话。当时沈老已经90来岁,而且从来不接受采访,李荣刚的文章都是抄袭我的书。
第二个来源:百度百科上的《沈安娜》词条,词条中所有的内容和照片都是从我的书上抄来的。不知是什么人“撰写”。不过作为词条形式,用来宣传沈安娜,我可以接受。
第三个来源:党建网 > 新版党建网2016 > 党史故事网页上的《沈安娜:战斗在敌人心脏的无名英雄》(发表时间:2019-12-09 来源:重庆日报)。
此文明确写道: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、中共中央调查部部长罗青长则在2016年出版的《丹心素裹: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》一书中对沈安娜和华明之评价道:“他们出污泥而不染,身居浮华而慎独。这种革命情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特别值得大力提倡。”(罗青长这段话引自该书序言)

《重庆日报》刊发的此文,起码提到了《丹心素裹》一书,作者比较有“文德”。

大约在2017年,中共党史出版社曾经为《丹心素裹》一书举办过一次研讨会,罗青长的儿子罗援将军到会发言,他称沈安娜为“沈阿姨”,发言很有感情。他的发言稿后来发表了,网上可以查到。
“历史微鉴”为自己申辩的三个“来源”,就是这么个情况。第一个“来源”是李荣刚的文章,他本来就是抄袭。“历史微鉴”抄袭了抄袭者的文章,算不算抄袭?李荣刚不敢出面维权,我敢!第二个“来源”是百度百科词条,引用词条,也不是你“历史微鉴”的“原创”啊!第三个“来源”是《重庆日报》,该报文章的内容大部分来自我的书,“历史微鉴”偷窃别人的劳动果实,居然还理直气壮,恬不知耻地声称“原创”!
我从不反对任何人歌颂沈安娜,我反对的是巧取豪夺不劳而获的“原创”。
我只想问一句:那些用别人的材料拿来歌颂沈安娜的人,你们采访过沈安娜么?你们真的是在歌颂沈安娜么?是打着歌颂沈安娜的旗号为自己赚取虚名吧?
我欢迎大家宣传歌颂沈安娜,但反对乱用“原创”。
“历史微鉴”在给平台写的“申诉描述”中说:天理明鉴,日月昭昭!还头条一片青天!作者心血而成,文章绝对原创。
我不知道他的真名什么,只是觉得,这个人脸皮怎么这么厚?东抄抄,西抄抄,敷衍成篇,还信誓旦旦声称“绝对原创”。我当了几十年作家,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理解“原创”的。
更有意思的是,“历史微鉴”还把仓颉拉出来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辩护:文字是仓颉发明的我们是不是每天都要烧纸钱,给仓颉老人家送去一笔善款?
一看就知道,此人是多么无知。仓颉造字只是一个传说,就算真有其事,他老人家诞生于黄帝时代,距今已经四五千年了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,著作权人去世50年,其著作权不再受法律保护。很显然,“历史微鉴”是个“法盲”,不然也不会把通过抄袭和剽窃写成的文章说成是“原创”了。
“历史微鉴”的无知还表现在:“因为我们属于自媒体作者,每天写文只能通过相关资料去写”。谁告诉你自媒体作者“每天写文只能通过相关资料去写”?只能说这是自媒体作者的一种恶习,不能说小偷多了,偷东西就合法了吧?
 

四、我的忠告

 
我来告诉“历史微鉴”们:写论文,“通过相关资料去写”是可以的,因为论点是你的。你也可以标注“原创”。但是写论文有个严格规定,必须注明所引用的资料来源。
我再告诉“历史微鉴”们:写人物纪实文章,绝不能“通过相关资料去写”。如果出于宣传的需要,可以,但不能标注为“原创”。人物传记、人物通讯、人物特写等纪实体文章,不是自己采访来的材料,千万不要图个虚名标注“原创”。这关系到人品、文品。
最后说一句:连《我党美女特工沈安娜,潜伏蒋介石身边11年,晚年临终前:我暴露了》,这个标题都是抄别人的,还说什么“绝对原创”啊!
 
(作者简介:李忠效,原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一级作家,传记文学《丹心素裹的岁月――中共情报员沈安娜、华明之的故事》、《丹心素裹――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》原作者)
20210523
 
一点补充:
就在《恬不知耻的“原创”》一文即将发出之前,我收到《今日头条》对我昨天维权说明的回复――
 
【今日头条】您好,您提交的维权证明材料单号3013077不符合法定要求,原因:根据你所提交的维权证明材料,暂不能确定你已经向有关部门或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故暂无法处理。如有异议,您可重新发起投诉。感谢您对今日头条的关注与支持。
 
看了平台的这个回复,苦笑不得,感慨颇多,难怪抄袭、剽窃之风盛行,原来是维权这么麻烦,我提供了那么多证据,还是不行,还要向有关部门或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”。我觉得这是平台在推卸责任。如果我要提起诉讼,肯定连平台一起告了,你接到的将是传票,而不是投诉了。
我不知道平台这种姑息养奸的态度,属于是什么性质的问题?所谓不符合法定要求”是依据的什么法律?有熟悉法律的朋友,请指点迷津。
20210524